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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会的名称为浙江省医师协会(以下简称本会),英文名称为Zhejiang Medical Doctors Association(ZMDA)。

第二条   本会是由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医疗、预防、保健、科研、医学教育等企事业单位以及与医师相关的社会团体自愿结成的全省性、专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是:发挥“服务、协调、自律、维权、监督、管理”职能。坚持民主办会,加强医师队伍管理,维护医师合法权益,团结和组织全省医师遵守国家宪法、法规和政策,弘扬以人为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职业道德,提高医师医疗执业水平和服务质量,为我国人民的健康和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本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四条   本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走中国特色社会组织发展之路,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有关规定建立党的组织,承担保证政治方向、团结凝聚群众、推动事业发展、建设先进文化、服务人才成长、加强自身建设等职责。

本会的业务主管单位是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登记管理机关是浙江省民政厅,党建领导机关是中共浙江省医学学术交流管理中心总支部委员会。本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业务指导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会会址设在浙江省杭州市武林广场浙江省科协大楼,邮政编码:31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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